女职工有权要求单位设哺乳室吗
日期:2013-6-11 浏览:2912次
「案例回放」孙女士是一个年轻的母亲,最近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她。她的儿子现在已经4个月了,自己刚休完产假回单位上班。本来孙女士想给儿子吃奶粉算了,但是现在都说母乳喂养好,要尽量多的母乳喂养,所以现在孙女士只能每天上班的时候“生产”母乳,然后再快递母乳回去。有时候实在叫不到快递,她的婆婆就坐出租车把孩子送到单位来让她喂。
她说,职工们平时工作都很辛苦,她单位的新妈妈也很多,像她这样“快递哺乳”、“冰冻哺乳”的不止一个。她希望单位能给她们安排一个哺乳室,“现在有的单位理发室、休息室都有,那我们这个需求总比理发迫切吧?”
「说法」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十条:“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,建立女职工卫生室、孕妇休息室、哺乳室等设施,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、哺乳方面的困难。”
《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日班次中有一个班次的女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,应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和孕妇休息室等妇幼保健设施;日班次女职工均不满一百人的单位,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,具体的设置标准,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规定。流动、分散作业的单位,可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。”
劳动法专家苏看律师认为,关于为女职工建立哺乳室等设施的问题,用人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以上规定。工会组织也可就相关事宜与单位行政开展集体协商,再签订集体合同专项协议。
下一篇:放弃哺乳时间可以算做加班吗